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5年以及2015年之前录取学生2501人(见附件)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经我院研究决定给予注销学籍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告期满后,学院将作注销学籍处理。
以上学生如对注销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继续教育学院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370-3115573,0370-3115502。
商丘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