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9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商丘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23〕1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核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录取的专科学生103人、专升本学生32人(名单见附件)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专科和专升本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习年限),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拟对相关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学生对该退学处理意见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370-3115573、0370-3115502。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拟退学处理名单

商丘师范学院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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